大连付家庄医院展示
联系我们
地址:辽宁省.大连市中山区八一路256号
途径公交车:5、501、541、702到 214医院车站下车即是。
邮箱:67737637@qq.com
电话:0411-82402575 13478778420
体检常识
当前位置:首页 >> 新闻中心 >> 体检常识

检查血脂前的注意事项

发表时间:2013-02-22   浏览量:2301

    高脂血症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。但是由于这种病变具有漫长性和隐蔽性,因此早期患者几乎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与不适感,而当出现症状时,往往是心脑血管意外突发的明显症状,轻者留有后遗症,重者导致死亡。因此具有高脂血症特征的思者应该及早就医确诊,以避免病情延误造成的意外发生。在血脂检查前,应注意以下事项。
    在采血前2周内应保持日常饮食习惯,并保持当前体重。抽血前3日内避免过食高脂类食物,但也不可刻意食用累食和节食。因为过饱或饥饿都会使血脂水乎出现短暂升高,使检测结果不符合平时的基础水平。采血前24小时内禁止饮酒,也不可做剧烈运动。在血脂检验的前数日,思者应该停止服用降脂药、避孕药、某些降压药激素等会对血脂产生影响的药物。如果必须服用,应该详细记录用甜情况。在血脂检测中,除了只检查总胆固醇的患者外,其余患者都应在空腹12小时后(可以饮用少量水)的次日早晨,从前臂静脉进行采血。采血应该在4—6周内无急性病发病及生理、病理情况稳定的情况下进行。如出现急性感染、发热、急性心肌梗死、妇女月经妊娠、应激状态、创伤,以及服用对血清脂质、脂蛋白含量有影响的药物时,不可进行采血。除不便于起床的患者外,在采血前需要静坐5分钟。由于血脂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较大的波动,因此,其确诊最好进行2~3次检测,每次检测间隔一周为宜.取多次捡测的平均值进行判定。由于高脂血症是慢性病,而且会因年龄、饮食习惯、生活习惯等因素发生变化,为了有效防治高脂血症,就要定期进行血脂检查。

 

 

 

0